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内蒙古金山矿业有限公司额仁陶勒盖矿区Ⅲ–Ⅸ矿段银矿(一采区)深部工程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更好的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及所涉及的内容进行公示,并征询社会各界人士及项目周边群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金山矿业有限公司额仁陶勒盖矿区Ⅲ–Ⅸ矿段银矿(一采区)深部工程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内蒙古金山矿业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新巴尔虎右旗克尔伦苏木。
4、项目性质:扩建项目。
4、总投资:本扩建工程投资估算19837.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15221.28 万元,其他费用 4615.72 万元,投资范围包括:采矿工程生产设施及公用设施。资金来源为30%自筹,70%贷款。
5、建设规模及内容:内蒙古金山矿业有限公司对已取得采矿许可证采矿范围内的一采区进行深部工程建设,其中矿山基建工程有地表建构筑物和井下工程。地表建构筑物有:充填站,明主斜井卷扬机房及配电室,已有2号、3号及5号斜井井口预热锅炉等;井下工程基建范围主要包括:明主箕斗斜井工程及溜井系统;1号、2号盲斜井工程;排水泵站、变电硐室等硐室工程;已有1号、2号及5号斜井延伸工程;主要基建中段工程及采切工程等。
二、征求意见主要事项、具体形式及期限
1、征求意见主要事项:
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及社会的影响;项目建设对当地环境与生态、用地、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影响;项目建设对群众生产和生活等方面的影响;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2、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公示期间,群众可以通过电话与建设单位及评估单位联系,提出对重大工程项目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面的意见建议及其他相关诉求。
3、公示起止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日内。
三、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内蒙古金山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志刚 联系电话:15104875228
第三方编制公司:呼伦贝尔大成风险评估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建夏 联系电话:16647095336
内蒙古金山矿业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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