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清华附中湾区学校二期校区项目农用地树木迁移/砍伐施工
二、招标内容:按照有关规定对清华附中湾区学校二期校区项目农用地范围内的树木进行迁移/砍伐施工和验收等全部工作。
三、招标人: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四、建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
五、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六、承包方式:按招标人确认的实际工程量和合同约定核定的结算价为准进行结算,且最终结算价总价不得超过投标价。
七、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质量规定。
八、项目规模及资金来源:
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办学规模为108个班(其中小学18个班、初中30个班、高中60个班),学生总数5310人。项目总用地面积219998平方米(约330亩),其中净用地面积166665平方米(约250亩),其中农地用总面积约39055m²。总建筑面积14526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921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6052平方米。
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198188.66万元,包括四部分: (1)基建工程费用98584.92万元; (2)信息化建设费用12377.39万元; (3)土地征拆补偿费用77903.06万元(含高压线临迁费用8500万元); (4)专项设备费9323.29万元。本项目资金由市区两级政府财政资金按5:5比例出资。
九、项目控制价:本项农用地范围内共有树木714株迁移利用30株,砍伐684株(详见附表),施工费为33.90万元。农用地树木迁移/砍伐施工单位的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33.9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拾肆万零捌佰元整)。超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无效,结算时以实际的数量和投标报价按实计算,且不超过投标总价。
十、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甲方通知开工之日起20个日历天。
十一、发包方式:本项目采用比较考察方式进行发包。
十二、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经营,并在广州注册或备案。
3.具备有效期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或网页截图。
4.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园林相关专业的中级以上职称证书。
5.关于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三、报价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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