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安徽工程大学校本部十四五基建工程光伏产教融合项目(本项目为纸质投标文件)
二、招标人: 安徽工程大学
三、招标内容
1.项目内容:根据学校计划,拟对校本部十四五期间基建工程建筑屋顶作为场地建设光伏电站,包含西区师生服务中心、研究生公寓、工程训练中心,太阳能并网光伏电站总的要求是:安全可靠、系统优化、功能完整、建设期间不影响校区的正常工作,本项目拟建总光伏面积约为5500㎡,本光伏工程建设屋面均为混凝土屋面,利用组件支架固定水泥配重方式,光伏组件在屋面上采用12度倾角的安装方式。工程包括光伏发电系统以及相应的配套并网设施。本项目共分为5个并网点,每个并网点均采用高效单晶不小于550Wp光伏组件,每14/16/18/20块高效光伏组件串连接成一个光伏组串。每10个组串接入一台110kW组串式逆变器,每5个组串接入一台50kW组串式逆变器,逆变成交流电后接入校区(西区师生服务中心、研究生公寓、工程训练中心)的现有配电房低压母线侧并入电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最高投标限价: /万元
3.项目资金来源: /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或(2)资质,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取得五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须包括承装类、承修类及承试类);
(2)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取得五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须包括承装类、承修类及承试类);
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4.其他要求: 投标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5.本项目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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