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斗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矿山开采加工及经营总承包服务项目投标答疑
1、 合同估算价: P6 ,本项目保含开采加工销售,本项目矿开采量为 6000 万吨,本项目合同估算价约为 102000 万元,请问: 102000 万元只是开采加工价格未保含销售价格,按照开采加工及运营本次招标合同额应该约为 342000 万元?。
答:文件中 102000 万元 为开采加工部分合同估算价。最终合同金额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结算方式据实结算。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P7 ,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的连续 3 个月及以上的在本投标企业社保缴纳个人清单,我公司根据当地社保局政策,人员由集团公司统一进行缴纳社保,可否提供统一代缴证明资料及个人社保缴纳清单?
答:可以,但还应同时提供 当地社保局政策 证明文件。
3 、投标保证金: P13 ,投标人应当采用现金、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中的一种形式递交投标担保,纸质银行保函属于投标保证金的一种形式,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问:是否应将纸质银行保函列入投标保证金形式之一?
答: 可以递交 纸质银行保函 。 采取纸质保函形式的,应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组织开标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252 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府采购中心) 10 楼 1005- 04 号开标机 位 现场递交银行保函原件。
4 、评标办法: P52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中:企业奖项、荣誉及专利分值比重过大,应将分值下调。另外,绿色矿山证明资料不能体现企业综合实力,也不属于资信资格范围内,设置分值具有排他性,应当删除此项。
答:不予调整。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已写明,要求 确保矿山基建工程通过省级绿色矿山创建验收 ,且该矿山挂牌出让公告中已同样明确此要求,故对 绿色矿山证明资料设置分值 不 具有排他性 。
5、 评标办法: P52 ,投标人近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自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五年)具备一项年产 450 万吨或以上的建筑石料用矿山项目业绩(含矿山开采或运营)每项得 3 分是否能修改为:投标人近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自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三年)每提供一项矿山施工业绩(包括但不限于矿山开采或矿山爆破或生产剥离)每项得 3 分?
答: 不予调整。
6、 合同专用条款: P60 ,本项目开采加工销售为一体,甲乙方责任认定中,乙方需购买甲方矿产品,请问:乙方是否可委托第三方进行矿产品销售业务,甲乙方签订开采加工合同,由乙方委托第三方与甲方签订销售合同?
答: 以招标文件中合同专用条款描述为准。
7、
答: 不予调整。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 2024 年 06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
招标人: 湖北省京旅绿色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06 月 0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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