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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资建2024231号】叶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叶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项目代码: 2211-410422-04-05-498033】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http://ggzy.pds.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6月25日9时2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叶财招标-2024-32
2、项目名称:叶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88686497.14元
最高限价:88686497.14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1 | 基建工程 | 71100287.14 | 71100287.14 |
2 | 2 | 有机肥采购 | 11880000 | 11880000 |
3 | 3 | 3572000 | 3572000 | |
4 | 4 | 监理 | 1391880 | 1391880 |
5 | 5 | 第三方验收 | 742330 | 742330 |
5、采购需求:
5.1、建设地点:叶县龙泉乡。
5.2、项目概况:叶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容。
5.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4、标段划分:本项目拟划分为5个标段。
5.5、招标范围:
1标段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发包的全部内容。
2标段招标范围:农田地力提升工程,有机肥采购,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标段招标范围:技术标准及采购人要求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4标段招标范围: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包括施工、有机肥采购及土壤调理剂等涉及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及保修阶段等监理工作。
5标段招标范围:第三方验收,内容包含第三方质量检测;竣工工程量复核;施工过程隐蔽工程质检;竣工耕地质量等级评定;竣工后上图入库(系统报备);竣工图纸测绘制作;项目建成后效益分析;县级竣工验收工作(出具验收报告)等。
5.6、计划工期:
1标段工期:180日历天
2标段工期:90日历天
3标段工期:90日历天
4标段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5标段服务期限:按照项目进度及招标人要求
5.7、质量要求: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同计划工期。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3标段、4标段、5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标段、2标段非专门面对中小微企业采购但对小微企业落实价格评审优惠。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标段:基建工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需同时具有:
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规定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
3.3、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项目经理须持水利水电工程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2024年1月以来任意月份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6、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二)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三)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在投标时,按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7、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和法律责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若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8、投标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9、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a、投标人以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联合体协议需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承担的工作及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b、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c、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的文件签字与盖章、投标文件上传等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d、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成员提供的业绩、人员等涉及评标的材料,符合要求的均予认可。
2标段:有机肥采购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可为货物生产商或经销商,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如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商的肥料登记证)。
3.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二)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三)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在投标时,按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4、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和法律责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5、投标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标段:农田信息化
3.1、投标人需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须持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2024年1月以来任意月份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二)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三)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在投标时,按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和法律责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投标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标段:监理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需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2024年1月以来任意月份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二)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三)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在投标时,按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4、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和法律责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5、投标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标段:第三方验收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工程测绘(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土地规划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2024年1月以来任意月份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5、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二)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三)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在投标时,按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6、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和法律责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7、投标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8、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6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网址:http://ggzy.pds.gov.cn)
3、方式: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网址:http://ggzy.pds.gov.cn)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6月25日9时2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6月25日9时2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叶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2、监督单位:叶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53126010393178K
联系人:梁先生
3、投标人通过平顶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内容。
4、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叶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叶县昆阳大道30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方式:0375-8053415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顶山市中兴路广厦商务中心6楼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18103758830 0375-29839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18103758830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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