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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汕自然资公(02)〔2022〕10号

· 2022-08-04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汕自然资公(02)〔2022〕10号

经汕头市人民政府批准,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WG2022-15

宗地

总面积

2573.6平方米

宗地

坐落

汕头市龙湖区万吉工业区嵩山路与万吉南二街交界西北侧

出让

年限

50年

容积率

≥2.5

建筑密度(%)

≥30、≤60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65

主要用途:工业用地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工业用地

2573.6平方米

投资

强度

9000万元/公顷

保证金

205万元

估价

报告

备案号

4406922BA0013|

4431222BA0005

现状土地条件

净地

起始价

410万元

加价幅度

20.5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2年8月24日9时

挂牌截止时间

2022年9月7日10时

备注

1.本次出让采用网上挂牌方式出让。

2.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M1)。

3.实用地面积:总用地面积:3589.0平方米(5.384亩);实用地面积:2573.6平方米(3.860亩)。

4.容积率:≥2.5,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6434.0平方米,因生产工艺流程、地块形态等特殊要求,需要进行高密度、低容积率厂房开发建设的类型,经区工业园区管理机构或区工信部门确认,容积率可按照不小于1.0(容积率≥1.0)控制。

5.建筑密度:≥30%且≤60%。

6.绿地率:≥10%且≤20%。

7.建(构)筑物海拔限高:≤65米,该地块建(构)筑海拔限高必须符合机场、气象台、导航台、电台和其他无线电通讯设施(含微波通讯)通道、军事设施等净空要求,以及建筑间距、建筑退让、消防等方面的要求。

8.建设项目海绵城市控制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73%;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不小于20%。

9.停车配建比例:≥10%。停车充电设施配建标准按照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汕府办〔2016〕56号)执行。

10.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其他公共建筑应当按照高于最低等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

11.投建产业门类: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2770)工业项目。

12.投建项目应为:现代产业项目(先进制造业-生物医药及医用器械)。

13. 土地出让年期为工业用地50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14.详细规划条件详见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文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须按照《龙湖区现代产业项目认定申报管理实施细则》取得现代产业项目(先进制造业—生物医药及医用器械)批准认定书。

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8月4日至2022年9月6日到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500/index)点击“交易公告”,也可通过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点击“土地交易”浏览、下载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2年8月24日至2022年9月6日到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点击“土地交易”向我局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6日10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9月6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2022年8月24日至2022年9月7日10时整。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采用网上挂牌出让,若转入现场竞价,采用网上限时竞价方式。

(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不设底价。

(三)竞得人应自《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龙湖区发展与改革局、龙湖区财政局和汕头龙湖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签订《汕头市龙湖区现代产业用地项目发展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就有关项目监管要求、包括产业定位、投资强度、建设规模、股权变更约束、建设期限、建设项目进度及其履约保证、项目用地退出机制、项目基建工程税收在龙湖区缴纳等内容以及违约责任作出承诺。监管协议签订工作具体由龙湖区发展与改革局承办。

(四)竞得人应自《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持监管协议与汕头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约定的定金按成交总价款的20%确定。出让合同签订工作具体由市自然资源局龙湖分局承办。

(五)受让人应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一次性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并按要求缴交到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指定账户。

出让价款必须以现款缴交,且不得与其有关被欠债权相抵扣;逾期缴交的,受让人应缴纳违约金,按逾期缴交款项每日千分之一(1‰)的标准计算,受让人逾期交款超过60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人已缴纳的定金不予退还。

(六)土地交付时间和条件:该宗用地在缴清土地出让价款30个自然日内由汕头龙湖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按“净地”标准交付竞得人使用。若土地未能按期交付,由龙湖区政府负责向受让人支付违约金,按受让人已支付土地价款每日千分之一(1‰)的标准计算。土地使用年限自土地移交使用之日起计。

竞得人必须依法、依规使用建设用地和按产业要求进行项目建设和生产。未经许可,建设用地及其上盖物不得整片或分割进行转让,如确需转让应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并经现代产业项目决策机构同意。

(七)该宗用地应自土地交付之日起12个月内动工开工建设,自土地交付之日起30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

开工、竣工应按规定向自然资源部门申报备案,逾期开工、竣工的,受让人应缴纳违约金,按出让价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一(0.1‰)的标准收取。造成土地闲置的,按原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不得用于投建其它产业门类的工业项目,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并追究竞得人违约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九)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站(http://www.landchina.com)、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nr.gd.gov.cn/zwgknew/zdlyxxgk/tdsc/crgg/)、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汕头市自然资源局)(https://www.shantou.gov.cn/zrzyj/)、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500/index)进行公告。

(十)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竞买保证金缴交方式详见《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汕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建设用地使用权与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和《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土矿交易竞价操作手册V1.2(竞买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泰安御景江南花园1栋4楼。

联系人:马先生、苏女士。

联系电话:(0754)88260780。

开户单位: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请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获取。

银行账户:请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获取。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4日

挂牌文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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