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科施招字[2025]第002号
1. 根据公司基建工程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福建海峡科化股份有限公司总部零星维修工程,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选定承包人。
2. 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工程名称 :福建海峡科化股份有限公司总部零星维修工程;
2.2. 工程建设地点: 海峡科化公司总部所属区域 ;
2.3. 预算造价(发包价):总金额预计40万元(指单项工程投资额在5万元以下的零星维修工程);
2.4. 施工期限:计划为2025年 9 月 15 日至2027年 9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_;
2.6.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 。
3.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招标人发出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的时间为2025年 9月 1 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时 30 分;地点为 福建海峡科化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办(地址:(永安市中山路546号)。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资质类别及等级)及以上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2.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2级及以上 建筑或市政工程 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由于该项目规模小,对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不作强制要求。
4.4.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4.5.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9月 9 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 (福建海峡科化股份有限公司经济运行部招标办)。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4.6. 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及份数:资格审查文件及商务文件按规定密封在一个总封套内并标识后提交;资格审查文件及商务文件均一式一份(正本)。
5、工程竣工结算与定额套取:
5.1、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办法计价(清单或定额计价模式),工程量按实际竣工双方签证数量及竣工图计算。
5.2、本项目采用的计价依据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福建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FJYD-101-2017)、《福建省构筑物工程预算定额》(FJYD-102-2017)、《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工程预算定额》(FJYD-103-2017)、《福建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FJYD-401-2017~ FJYD-409-2017)、《福建省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FJYD-501-2017)、《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及省、市现行有关规定等进行计价。主要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三明工程造价》永安市信息参考价并结合综合市场行情及对应福建省机械台班单价执行,定额中没有的材料价格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双方确定。不执行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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